香城都市报讯(记者 原子 通讯员 方俊英 吴倩茹 )“明知道对方东西是偷来的,你为何还要收购?”“我想着没有人发现,就一时糊涂了。”日前,在咸安区人民检察院,面对检察官的审问,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后悔不已。

2020年9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多次窜至咸安区某小区建筑工地,将他人放在此处的22个未拆封铝合金窗外框盗走。邓某某每次得手后,会在当天联系做废品回收生意的廖某某,将当天晚上盗窃所得的铝合金卖给廖某某。而廖某某每次会在凌晨4、5点钟,开着面包车来拖铝合金,再以稍高的价格于当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经鉴定,这批被盗铝合金外框价值近两万元。

被害人报警后,警方通过线索摸排,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廖某某抓获到案。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廖某某明知是盗窃所得财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且案发后,其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200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近日,经咸安法院审理,邓某某犯盗窃罪,领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廖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门窗品牌

断桥铝合金门窗

高端铝合金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