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武汉市慈善会”微信号,骗109人捐款8833元,获刑一年
今天(2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例。此次发布的五个典型案例,涉及抗拒防疫措施、哄抬物价、骗取捐款、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3人并处罚金。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审判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案例一、陈某某妨害公务案
佛山顺德妨害公务案宣判现场
1月26日19时许,陈某某酒后欲搭乘公交车,司机见其未戴口罩,劝阻无效后报警求助。陈某某对就近处置辅警吐口水,用手机击打辅警脸部,并对后续赶到的民警和辅警谩骂推拉。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吴某某妨害公务案
江门新会妨害公务案宣判现场
1月26日,江门市沙堆边防派出所到该镇麻将室进行防疫宣传,劝散在此聚集打牌的吴某某、陈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吴某某不满民警依法传唤陈某某,采取言语质问、动手拉扯的方式阻挠执法,导致陈某某乘机逃脱。在民警依法传唤时拒不配合,击打致民警摔倒后趁机逃离并藏匿他处。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某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三、谭某某非法经营案
武汉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后,谭某某以50元/盒的高价在某电商平台出售进货价格为25元/盒的一次性医用口罩。1月23日又将销售价格提高至600元/盒,实际销售金额5.1万元,赃款案发后全部退还。
廉江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谭某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二千元。
案例四、蔡某诈骗案
揭阳揭东诈骗案宣判现场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蔡某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例五、刘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韶关曲江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宣判现场
1月29日,市场监管人员在被告人刘某某经营的餐厅厨房冰柜中,查获其新近向邓某某(另案处理)非法收购的两只野生飞禽(收购时已死亡),经鉴定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某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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