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一审被判令赔偿4246万元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一审被判令赔偿424.6万元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一审被判令赔偿424.6万元 光大证券12月30日晚间公告称,12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郭志刚等57人分别起诉公司涉及816事件民事赔偿纠纷案进行了裁判,并向公司送达了判决书。其中,十七起案件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四十起案件的一审判决共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损失424.64万元。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支持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公司将依法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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