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订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开放式指数基金
e公司讯,上交所12月4日消息,为明确跨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交易和申购赎回机制,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实施细则》新增第二十四条。买卖、申购、赎回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仅包括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应当遵守规定包括: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卖出或赎回等。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