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10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其中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公司董事长孙月英女士、董事总经理刘冲先生因其他公务及出差分别书面委托公司董事王大雄先生对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有效表决票为11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本公司二○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批准本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作书面确认。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scl.com.cn)刊登;公司二○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

2. 关于向中海投资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次增资详情请参见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网站(www.cscl.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中海集运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

3. 关于为中远海运租赁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次担保详情请参见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网站(www.cscl.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中海集运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6-085)。

4. 关于本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利用备付金等短期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次委托理财详情请参见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网站(www.cscl.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中海集运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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