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6条稳物价抑通胀
国务院16条稳物价抑通胀
国务院16条稳物价抑通胀 更新时间:2010-11-27 8:32:07 1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上述16项措施包括: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稳定农副产品供应、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继续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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