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七大措施开展粮食稳定增产
国务院七大措施开展粮食稳定增产
国务院七大措施开展粮食稳定增产 更新时间:2011-3-18 11:15:07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决定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
会议指出,为贯彻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决定把《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逐项分解到国务院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责任,确保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
会议决定,以粮食主产省和非主产省的主产县为重点地区,以增加重要紧缺品种供给和推广落实防灾减灾增产关键技术为重点,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力争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去年水平,实现夏粮丰收、早稻增产、秋粮稳定,全年粮食产量在1万亿斤以上。为此,一要落实播种面积。严格耕地保护,推进耕作制度改革和规模化种植。引导农民扩大粳稻、玉米、杂粮等农作物生产。二要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发展节水灌溉。制定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积极发展旱作农业,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三要大规模开展粮食高产创建。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50个县、500个乡,开展整乡整县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四要大力开展科技指导服务。全面推进科技进村入户,推广增产增效技术。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大规模科技服务,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五要全力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加强生产、储备和统筹调度,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和粮食生产用电需要。加强农资价格监测和市场调控,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六要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强化抗灾政策支持。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七要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增加奖励资金。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对种粮农民补贴的力度。引导粮食主产区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粮食生产考核奖励机制。中央新增支农资金100亿元。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强化协调配合和督导检查,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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