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修改价格违法行政处罚规定 严惩哄抬价格

国务院修改价格违法行政处罚规定 严惩哄抬价格 更新时间:2010-11-30 7:48:44   中央台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

会议指出,最近,国务院出台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若干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效果。这些措施主要是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着眼于发展生产、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

针对当前价格秩序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依法严厉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有必要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相关文章:

各部门稳定价格安定民生工作全面展开国务院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广东紧急出台二十三条措施稳定物价广东将推出5000万元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政策拉低部分农产品价格白糖炒家一次亏损数万部分加油站违反价格规定被查处南京哄抬物价最高可罚50万元肉价涨势明显趋缓商家应诚信经营力助稳物价中国面临通胀威胁预期是最大推手

甘草合剂副作用大

中国语音人工智能

海尔人工智能如何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