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章程 慈善基金会章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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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开办慈善基金会
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九条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章程草案;(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第十条基金会章程必须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基金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名称及住所;(二)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三)原始基金数额;(四)理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的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五)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六)监事的职责、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七)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定制度;(八)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九)基金会的终止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财产的处理。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第十二条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依据基金会的授权开展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第十三条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四)住所证明;(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四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本条例登记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凭登记证书依法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将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十五条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十六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第十七条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第十八条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十九条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基金会章程都有哪些
总则第一章基金来源第二章基金管理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四章理事会的权利与义务第五章会员的权利、待遇与责任、义务第六章会员资格注销及惩罚事项第七章会议召开第八章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第九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第十章附则第一条本章程经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三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个人可以成立慈善基金会吗需要哪些手续
个人可以成立慈善基金会,但是要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操作。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手续和程序:
1.制定章程:制定基金会章程是成立慈善基金会的第一步,章程需要详细规定基金会的宗旨、组织形式、经费来源、资产管理、会员权利与义务、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和任期等内容。
2.注册公司:成立慈善基金会需要先注册一家公司,通常是非盈利或非政府组织类型的公司,之后再申请成为慈善基金会。
3.办理税务登记:成立慈善基金会后,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并按照当地的税收法规遵守纳税义务。一般来说,慈善基金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这也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去进行操作。
4.向政府机关备案:成立慈善基金会需要向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备案,民政部门会对基金会的章程、财务状况、管理层的资质等方面进行审核。
5.开立银行账户:成立慈善基金会需要开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管理和监督基金会的财务活动,并确保捐赠和资助款项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手续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成立慈善基金会前,最好咨询当地的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以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和规定。
基金会的章程包括有哪些部分
总则第一章基金来源第二章基金管理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四章理事会的权利与义务第五章会员的权利、待遇与责任、义务第六章会员资格注销及惩罚事项第七章会议召开第八章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第九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第十章附则第一条本章程经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第三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慈善基金会章程和慈善基金会章程最新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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