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定向可转债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暂免收取
上交所:定向可转债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暂免收取
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收费事宜的通知
上证发〔2020〕96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配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开展,上海证券交易所现就相关收费事宜通知如下:定向可转债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暂免收取;交易经手费按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收取,最高不超过100元每笔。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http://www.jingxigui.com/n/80371.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