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早期三件事凸显改革智慧
上交所早期三件事凸显改革智慧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在此之前,参与筹办的人们日夜奋战了5个多月,见证了这段开创史,经历了其中的酸甜苦辣。徐士敏就是其中之一。
1990年7月初,徐士敏受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委派,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筹建工作。此后历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清算部经理、电脑工程部经理、信息中心主任、结算部经理、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1997年,他离开上海证券交易所,远赴深圳,参与筹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近日,73岁的徐士敏接受了《证券日报》记者采访,讲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早期的三个故事。徐士敏说,建设资本市场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策略和智慧,要懂得如何“干中学、学中干”。
取名的策略与改革的智慧
众所周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现在的英文翻译是Shanghai Stock Exchange,但在筹建之初,到底该翻译成Stock Exchange还是Securities Exchange,是有过一番讨论的。
徐士敏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当时定所名时,中文名叫“上海证券交易所”是没问题的,但英译为“Shanghai Securities Exchange”,不符合国际惯例,因为纽约证券交易所叫New York Stock Exchange,伦敦证券交易所叫London Stock Exchange。
徐士敏回忆说,当时交易所章程里写的是Securities,因为考虑到有大量债券交易,股票只占了其中的一部分,就定了用Securities。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时,上市交易的股票只有8只,即“老八股”;其他31个交易品种为各类债券。
但到了1997年12月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迁入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上海证券大厦以后,把上交所的英文名改成了Shanghai Stock Exchange。
“当时很多人都没注意到,但我认为这是一种策略。”徐士敏说,如果当时就提股票交易所,估计定下来的难度会大一些,但叫证券交易所就好多了。
同样,对于我国股市早期的股权分置设计,徐士敏也认为是智慧的安排。很多年轻人知道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但对当初的改革环境不太了解。“好多人都说,早知后来要搞股权分置改革,何不当初就一步到位搞全流通呢?我觉得,如果一开始就搞全流通,一是很难得到方方面面认可,还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尤其当时还有股市‘姓资姓社’的争论,上市公司国有控股的性质不容动摇。”徐士敏说,基于当时的客观背景,就设计了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分置安排。
“这种考虑也是一种智慧的凸显。”徐士敏说。
打“擦边球”的
“上海证券业务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年10月份统计月报,上交所共有会员单位121家,会员所属营业部11721个。
殊不知,上交所的第一批会员仅有25家,上海本市的会员均以公司名义做业务,而外地的公司则只能以“XX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同样的业务,为什么只能用业务部的牌子?原来,根据当时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异地金融机构不能在沪设立证券营业网点。而上海本市的证券公司只有申银、万国、海通、财政4家,加上有证券经营业务的中行、建行、农行、上投、爱建5家信托公司,再算上有一定规模的6家信用合作社,一共15家券商,显得比较单薄。
“当时还有一些异地券商,如果把他们排除出去,对市场的影响很大;如果让他们进来,明显违反了当时的人民币股票发行和流通规则。”徐士敏说,“怎么办?我们打了个‘擦边球’,动员异地券商在上海设立证券业务部。”
最终,在当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领导的协调下,采用了变通的办法――外地公司以“上海证券业务部”的名义经营证券业务。
据了解,当时各家“上海证券业务部”几乎都集中在上交所的所在地――浦江饭店办公,后来陆续迁到各处开设了证券营业部。
“我觉得这也是一种智慧。”徐士敏说,这样既不违反规定,又能促进市场发展。
配股缴款结算中的急中生智
提起27年前沈阳金杯配股清算所遇到的技术难题,徐士敏至今仍带着兴奋,就像在讲昨天刚刚发生的事。
为了方便投资者,提高清算效率,当时,经同沈阳金杯和主承销商申银证券商议决定,自1993年2月1日起,充分利用交易市场覆盖全国的营业网点和交易清算系统,组织实施了“沈阳金杯”股票利用交易清算系统进行配股认购缴款工作。
对于投资者而言,操作方法视同柜台委托买入股票,券商柜台受理后向场内申报卖出“认购权证”。闭市后,配股缴款自动纳入清算系统,同其他证券交易的清算资金同步划拨,最后集中划收到承销商的买方席位,待在确定的缴款期后主动增加相应股份,完成整个配股认购缴款工作。
但没想到的是,在第一天晚上进行资金清算操作时,出现了一个大难题。“当天晚上9点30分,机房的值班人员告诉我,数据乱了,没法平衡。”徐士敏回忆道。
因为根据净额交收的原则,买入证券,价款总是应付的,证券总是应收的;卖出证券,价款总是应收的,证券总是应付的。然而,配股缴款业务恰恰相反,卖出“认购权证”却要付款。
“说实在的,当时很难去找谁商讨这一新问题,时间上也不允许。”徐士敏说。
面对错乱的数据,徐士敏在办公室转了近半个小时,突然来了灵感:数学上不是有个“负负得正”的原理吗?若将配股缴款的“70XXXX”代码的“认购权证”账户的股份及资金清算,买卖双方价款均为负数,这样一来,不就解决了清算交割表上资金流向相反的矛盾吗?
“幸好这套计算系统是我亲自设计的,能反应过来。所以,那天晚上我特别高兴,这么重大的一件事情,就这么简单地解决了。”徐士敏说,这让自己真正体会到什么叫“摸着石头过河”,什么叫“干中学、学中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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