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建言上市公司“抗疫”:IPO超募资金买理财不如去买纾困债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复工复产恢复经济成为接下来一个重要课题。从资本市场来看,监管部门及上市公司等各类主体都积极采取措施抗击疫情,效果也在逐步显现。

不过,第一财经记者采访资管机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各界人士发现,资本市场“挖潜”抗疫仍有空间,而闲置的超募资金就是一个可以被调动的资源。

“我们公司在前段时间想捐点钱,但也有些顾虑。如果你不缺钱,那为什么要募资呢?如果你缺钱,为什么要捐款呢?所以担心外面的这些质疑,毕竟是公众公司。而且,我们公司业绩一般,捐多少合适呢?捐少了被人说,捐多了又怕被人骂。后来老板的意思就说再等等,看看有什么合适的方式。”一位来自上市公司的人士向记者透露了自己的矛盾想法。

该人士认为,如果超募资金是闲置的,可以买理财,那理应可以买“疫情债”以及各类纾困债。

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将2020年IPO超募资金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抗疫,其出发点很好,但具体实施应该是有障碍的。“我们支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用于抗疫,但具体操作应该更市场化和规范化,充分体现市场经济思想与法治思维方式。”他称。

抗“疫”挖潜有空间

春节以来,国家各部门持续出台支持措施,抗击疫情,减轻经济冲击,助力生产恢复。

2月28日,证监会以答记者问方式对再融资新规涉及的配套融资规定作了补充解释。证监会称,为便利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抗击疫情、恢复生产,允许上市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配套融资部分做适当调整。

证监会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并购重组项目的沟通和服务工作,一方面抓好疫情防控,一方面加快审核进度、提高审核效率,做到受理不停、审核不停,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据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2月15日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情况,目前资本市场支持抗击疫情的举措包括多个方面。比如,支持质押展期、宽限融资融券补充担保品时间;优先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和抗击疫情相关企业融资,包括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对医药卫生类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备案申请,证监会也开辟了“绿色通道”,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向生产抗疫物资的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到2月12日,股权和创投基金的抗疫类在投项目46个,金额170.46亿元。

阎庆民还表示,证监会积极倡导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在做好证监会系统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指导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行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抓好生产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近千家上市公司和数十家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机构捐款捐物。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抗疫”举措,业界建言,还可以继续“挖潜”,调动闲置资源。

闲置超募资金有可为

“如果上市公司用超募的钱做理财,那不如可以考虑去做纾困债的投资。”一家公募基金绝对收益部总经理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呼吁监管对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中,加上购买专项纾困债这一项。

第一财经记者统计发现,2019年上市的204家公司IPO募集资金2818.18亿,除西安银行、苏州银行、瑞达期货、红塔证券、青农商行、邮储银行、南华期货、渝农商行、浙商银行、京沪高铁未披露预计募集资金外,194家公司中有132家公司超募,超募比例68%,超募资金共计275.06亿元。其中超募资金大于1亿的有71家公司。

超募资金披露用途绝大多数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过,也有个别公司对超募资金进行了其他安排。长阳科技表示,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2.3亿元元向长阳新材料增资,不足部分公司自筹。科创板企业福光股份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3265.06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棱镜项目。

卓越新能发布的公告称,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3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另据第一财经记者统计,2019年上市的公司中,9成都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大部分是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宝丰能源募集资金达81.5亿元,其用于现金管理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达30亿元。

在资管机构看来,上市公司超募资金购买疫情防控债,风险并不会很大。

“疫情防控债和其它的债没有本质区别。唯一大家认为可能有一点区别的地方,就是信用风险可能会更低。”北京一家公募基金固收部门负责人对记者称。

规则待理顺,市场化原则不改

“如果企业本身业务就能够和抗疫结合,那肯定很好,但像我们公司就没法结合。另外也和公司的募集制度有关,比如我们公司超募资金就是投向项目。”另一位上市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公司有支持抗疫的意愿,但没有找到最优的方式。

提高资本市场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助力抗击疫情,业界认为这一方向“一举两得”。但是,采取什么样的具体方式,进行怎样的规则设计和产品设计,业内认为要谨慎对待。

比如,有建议称,可将2020年IPO超募资金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抗疫。对此,吕红兵认为,该建议具体实施存在障碍。

第一,IPO超募资金从法律上讲也是股东投资给上市公司的资金,其财产权是明晰的,从保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股东利益角度,其财产权不能直接以行政手段转移。

第二,目前IPO发行越来越市场化,包括科创板在内的IPO发行价格的确定越来越市场化,而IPO企业的募集资金使用也越来越少计划经济的痕迹,比如补充流动资金也是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之一,因此很难界定哪些是超募资金,哪些不是。

“涉及到行政干预,我本能想到的就是,政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一家PE机构合伙人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自愿捐赠是比较容易的方式,一旦涉及到政策指导,就会涉及到比较复杂的利益关系,而且,政策规则很难围绕极短期目标制定,IPO这种市场化的机制,要尽量避免过多干预,在努力全面推进市场化的过程中不能走回头路。

该人士认为,上市公司IPO超募现象确实突出,但资金闲置买理财的情形,可以用更加市场化的方式去优化。“如果觉得超募资金没有用到正途,可以限定资金用途、引导资金用途,不应该跟疫情放在一起考虑。毕竟是两个目标,混在一起反而乱。”她说。

另一位再融资资深从业人士也对记者表示,直接以行政手段干预上市公司超募资金,没有必要,还是要尽量保障企业自主使用资金。毕竟即使是“超募资金”,也是因为投资者看好企业,希望投资到企业自身发展上。

在国浩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刘维看来,资本市场支持抗疫,还有多个路径可以考虑。

比如,成立基金,用于购买湖北地区上市公司IPO股票、再融资股票,或者用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湖北地区的中小微企业;又比如,上市公司可以投资地方政府专项低息债券,可以缓解财政压力,尽管利息低,但是信用高;再比如,设立公募性质的区域产业投资基金,由专业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专用于投资湖北地区有潜力企业的恢复生产和发展,或者设立公募的产业整合基金,投资于与抗疫有关产业的企业整合,更好的发挥相关企业的产能,做好抗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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