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致函深圳警方 表态全力配合“侵权手机”鉴定

同洲电子致函深圳警方 表态全力配合“侵权手机”鉴定 更新时间:2010-4-28 0:04:49   □ 本报记者 庄少文

近日发生的高管“被潜逃”事件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这家数字电视领域的龙头企业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事件发生后,同洲电子马上通过深交所发布了澄清公告,并在第一时间举行新闻发布会,驳斥某媒体关于“公司高管潜逃、进军通信领域失败”等严重违背事实的报道。

4月26日,证券日报《公司纵深》版《同洲电子高管集体亮相,驳斥“被潜逃”严重失实报道》一文刊出后,迅速被国内各大网站转载,一些主流媒体也纷纷跟进,对事件做出了客观、公正的报道。

昨日下午,证券日报记者从同洲电子获悉,针对近期媒体关于同洲公司进军通信领域失败、涉嫌窃取某公司商业秘密、到“负责人潜逃”甚至到“董事长潜逃”等多种版本的失实报道,同洲电子已于4月26日上午致函深圳警方,请求尽快组织对涉嫌侵权的E89手机源代码进行比对鉴定。

函中表示,媒体之所以会突然大量出现与事实完全不符的报道和解读,核心原因就在于未对涉嫌侵权的E89手机的源代码进行及时比对鉴定,不能及时给同洲电子予明确结论。此举给同洲电子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使广大投资者、监管部门、银行等债权人及各个业务领域的合作伙伴产生了质疑,影响了同洲电子国内领先的三网融合方案推出的进程。

函中指出,为给广大投资者、监管部门、银行等债权人及合作伙伴一个明确的交待,同洲电子董事会及全体高管郑重表态,将始终如一地全力支持、配合深圳警方工作,恳请警方能依法办事,尽快推动案件进展,对E89手机的源代码尽快展开比对鉴定,查明案情真相,同洲电子接受依法鉴定的结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2009年8月,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举报:曾在宇龙公司工作过目前在同洲公司工作的8名员工涉嫌侵犯其商业秘密。2010年1月19日,深圳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分局对这8名涉嫌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月5日,其中4人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2月12日,另外4人因证据不足被深圳市检察院退回,要求补充侦查,深圳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分局对他们4人依法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案情发生后,同洲电子董事会高度重视,为配合警方尽快查明案情真相,3月2日,积极主动向深圳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局提交了被举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E89手机的源代码和按要求提供该技术的相关说明和支持,并安排高管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员工接受案情询问。因涉及上市公司,深圳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分局亦高度重视,积极申请鉴定部门对E89手机的源代码展开比对鉴定,该鉴定申请4月10日已由国家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受理,但由于宇龙公司的无理阻扰,致使该鉴定工作至今未能开展。由于鉴定工作无法进行,事实真相无法澄清,从而引发了媒体的高度关注,导致了一场严重的“被媒体潜逃”的危机。

同洲电子法律部负责人表示,作为一家公众上市公司,公司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都会引发监管部门和银行等债权人的高度关注。因此,公司于4月26日正式致函深圳市警方,希望尽快查明案情真相,给广大投资者、监管部门、银行等债权人和合作伙伴一个客观公正的司法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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