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体制一阶段改革五成果 达到目标要求

新股发行体制一阶段改革五成果 达到目标要求 更新时间:2010-10-14 6:36:17   新华网消息,10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出了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措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巡视员兼副主任王林做客新华网,为网友权威解读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问题,以下为精彩摘要:  主持人:从我们所了解到的信息来看,第一阶段的改革效果怎么样?  王林:到今年9月底,共有379家企业按照新办法发行新股。从目前情况来看,新股发行进展有序,各项改革要求逐步落实,达到了我们在第一阶段改革提出的目标。主要是从五方面来看:  第一,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提高。去年推出的指导意见要求投资者在询价阶段,报价和申购两各环节逻辑一致,基本杜绝了过去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的情况。对最终的定价结果,我会不再实施行政指导。经过广泛的舆论宣传和深入的投资者教育,市场各方对市场化定价的做法有较高的认同。  第二,网上发行冻结资金量减少,机构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状况大大缓解。新办法对网上申购设定数量上限,这使得机构参与网上申购的资金大幅减少。目前上海主板和深圳中小板公司网上发行平均冻结机构资金量分别为406亿元、72亿元,而在2008年沪深两市平均每次新股发行所冻结的机构资金量分别为17637亿元和3671亿元。  第三,个人投资者中签户数大幅提高,股份配售向有意愿的个人投资者倾斜。由于机构的资金优势被削弱,个人投资者获配股份数量显著多于机构,个人投资者中签户数也大幅提高。目前中小板公司网上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获配股份的比例平均为95%和5%,2008年则分别为30%和70%。个人投资者网上中签户数也由2008年平均每家1.39万户提高到了目前5.02万户。上海主板市场也发生了相似的变化。  第四,新股上市首日涨幅大幅下降,出现了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的情况。深圳中小板和上海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平均涨幅分别约为50%、35%,较改革前沪深股市1倍―2倍以上的涨幅有了明显下降。去年以来新上市公司出现了不到10%的新股首日跌破发行价,在市场整体下跌时,一度有30%左右的股票跌破过发行价,一级市场的风险意识明显提高。此外,还观察到,一、二级市场价格的关联度明显提升,一级市场受二级市场影响越来越大。  第五,市场参与主体的履职尽责意识显著提高,角色定位逐渐清晰。主承销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开始消除对监管机构的依赖心理。真正担负起新股发行组织者和协调人的职责。询价对象开始更加注重挖掘企业基本面,根据自身专业判断审慎报价。总的看,新股发行工作进展平稳,各项改革要求逐步落实,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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