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常规指标+5项例外条款!证监会细化科创属性评价体系

科创板欢迎具有“硬科技”实力的企业申报,但什么才算“硬科技”?成色又该如何判定?3月20日晚间,证监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给出了这一问题的答案。

根据这份指引,监管层对科创板申报企业的“科创属性”提出了具体的定量和定性评价指标。证监会表示,制定这一指引,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创板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科创定位,更好地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

具体来看,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常规指标+例外条款”的结构,包括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

证监会称,这种指标体系的设计在确保科创属性评价过程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同时,又保留了一定的弹性空间,体现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包容性的改革导向。

3项常规指标

3项常规指标分别是:研发投入金额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发明专利、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上述3项指标主要侧重反映企业的研发投入、成果产出及其对企业经营的实际影响,能够较为全面地衡量企业研发投入产出及科技含量。

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3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第一,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

第二,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

第三,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还有两种特殊情况。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款规定的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可不适用上述第三项指标中关于“营业收入”的规定。此外,软件行业不适用上述第二项指标的要求,研发占比应在10%以上。

证监会透露,具体数据指标的选取,是在对已上市、已申报科创板企业的情况以及正在辅导备案环节企业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经反复测算、综合权衡确定的。相关数据指标的设定,进一步强化了科创板企业应有的科技创新属性,既体现了坚守科创板定位的总体要求,又与我国企业和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5项例外条款

就算没有达到上述三项指标,在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企业如果符合以下五种情况,其科创板上市申报同样可以获得支持和鼓励。这就是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5项例外条款。

一是,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二是,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三是,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四是,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五是,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合计50项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证监会明确表示,5项例外条款是对3项常规指标的进一步补充,在实践中会从严把握。

筛选真正具有科技属性的企业

有投行人士向记者表示,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使得科创板申报企业的“硬科技”含金量能够较为清晰地得到展现,这将有利于资本市场筛选出真正具有科技属性的尖端企业。

市场上也有意见认为,随着指引的出台,科创板的上市门槛或会变相提高。

“这需要看后续交易所具体细则的出台,以及在实践中的落地情况。现在已经有了明确的标准,如果从严执行,肯定是提高了门槛。”一位投行人士对澎湃新闻记者这样说道,“我的理解是,这一指引起草的初衷是排除掉一批浑水摸鱼的伪科技企业。”

可见的是,在目前施行的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标准中,研发投入比例、发明专利的数量都不包含在内。这或意味着,即使在目前已经申报科创板上市的214家企业中,也会有部分企业不满足上述3项常规指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五项上市标准中的一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科创板上市五大门槛。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统计显示,在已申报企业中,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足5%的数量不少,有50家之多,不过其中有不少已经中止或终止审查,但也有的已经顺利过会。

而发明专利数量的提出,也释放了一个明确的政策信号,专利不够多的或意味着企业的“硬科技”成色不足。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政策并非一成不变。

证监会在3月20日晚间表示,《指引》提出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是根据现阶段科创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的。证监会将根据申报科创板工作推进的进程,适度动态调整相应的指导政策,以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实体经济竞争力的支持功能,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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