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允许将专项债作为部分重大项目资本金并进行市场化融资

中国允许将专项债作为部分重大项目资本金并进行市场化融资中国允许将专项债作为部分重大项目资本金并进行市场化融资2019年6月11日 星期二 11:29中国周一晚间发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通知,允许将专项债作为部分重大项目资本金,并进行市场化融资。

此举将缓解重大基建项目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彰显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力提效,也是政府刺激固定资产投资,维稳经济的最新举措。

根据昨晚中办、国办通知,对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

具体看,涉及的领域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等。

此前,根据规定,专项债不能用作项目资本金。

同时,为防范风险,通知明确规定,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要求地方政府将专项债券严格落实到实体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将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得通过设立壳公司、多级子公司等中间环节注资,避免层层嵌套、层层放大杠杆。

通知同时提出,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以项目贷款等方式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

根据通知,对于部分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且有经营性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金融机构可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决策,在不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给予融资支持,保障项目合理资金需求。

此外,为打消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因担心问责而对项目不积极的顾虑,通知规定,凡偿债资金来源为经营性收入、不新增隐性债务的,不认定为隐性债务问责情形。对金融机构支持存量隐性债务中的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且不新增隐性债务的,也不认定为隐性债务问责情形。

通知同时提出,要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各地要均衡专项债券发行时间安排,力争当年9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此外,针对新政是否意味著放松债务风险管控、如何防范专项债券及项目配套融资风险的疑问,中国央行和财政部试图打消相关疑虑。

央行和财政部特别指出,通知从合理明确融资标准、严格项目资本金条件、确保落实偿债责任、保障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强化跟踪评估监督等五个方面,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随著去年5月份以来中美贸易战不断升级,中国经济面临更大下行压力,为此,中央去年7月份决定,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稳定有效投资,试图通过大规模基建投资来刺激经济增长,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就是主要用于基建项目建设。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9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8000亿元。

同时,人大去年底决定,在2019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人民币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合计1.39万亿元。

根据财政部,2019年1-4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6333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8216亿元,发行专项债券81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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