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必须与科创板协同发力
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必须与科创板协同发力
上海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是国家科技驱动战略的载体。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必须要打造科创中心的“科技核”,主要体现为要形成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优化布局基础科学研究基地,补齐原始创新短板,构筑科技创新重要策源地,在服务国家参与全球经济科技合作与竞争中发挥枢纽作用。
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对上海构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迭代创新”推进效应,要进一步形成两者的协同机制,充分挖掘和发挥科创企业的成长机制与科创中心建设路径的协同效应,引导科技要素“硬实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服务国家科技驱动发展战略。
结合上海建设全球科创中心规划,建立“科技创新改革国家实验区”,对标全球主流科创中心模式进行税收体制、知识产权等重大改革,彻底打破阻碍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藩篱,一切有利于重大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均可在试验区进行尝试。同时,利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制度优势,探索“科技创新改革国家实验区”的国际科技企业在科创板挂牌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对上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具有“双轮驱动”的协调效应和“迭代创新”推进效应。上海应充分利用科创板包容性制度设计,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的高度融合,打造上海高端制造与智能制造的产业集群,建立“科技创新改革国家实验区”,提升科技创新基础设施水平。
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破题”有待与科创板协同发力
2020年是上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的“关键之年”和“交卷之年”。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作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指示。2015年5月,上海市颁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明确提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目标,服务国家创新发展驱动战略,并提出“两步走”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即2020年建成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体系,2030年形成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
上海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实施将近5年,尽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总体进展良好,然而距离全球科创中心的总体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全球科创中心战略目标的实现仍有待“破题”。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和顶尖水平,顺应全球产业革命大趋势,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根据《2019上海科技创新中心指数报告》,上海科技创新中心指数的“五力”一级指标逐渐拉开差距,科技创新辐射带动力、科技成果国际影响力和新兴产业发展引领力等指标不断提升,而创新环境吸引力、全球创新资源集聚力等指标发展缓慢,甚至出现同比下降。
作为国家战略,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其战略内涵至少包括以下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中国经济战略转型与科技驱动战略。即落实资本市场对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服务能力,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创板推出与试点注册制改革落地的先导优势,打造上海高端制造产业集群。第二个维度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效应。完善中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通过A股市场边际性改革,推动“科创板―创业板―主板”注册制落地,推动中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国资本市场“二次变革”。国家战略的这两个内涵维度,体现了中央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双中心建设”的顶层设计与大力支持。如何借助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对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进行有效“破题”?如何强化高端产业引领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当前上海建设科创中心并实现经济战略转型升级的重要目标。
发挥科创板与科创中心建设“双轮驱动”效应
抓住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先导优势”,助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应发挥设立科创板与建设科创中心的“双轮驱动”协同效应,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有助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迭代升级,即从“2020基本框架版”迭代升级至“2030核心功能版”。
资本市场如何成为科技创新的推进器,是科创板设立的战略内涵和战略本位。科创板重点培育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和具有顶尖水平的科创产业与项目,对标世界科技前沿发展趋势。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目标进行迭代升级,即从“2020基本框架版”迭代升级至“2030核心功能版”,必须突破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短板”。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为我国科技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顶层设计。从目前科创板实践效果看,科创板推出后总体有利于创新资源集聚、科创环境改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短板”。接下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否能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是否存在战略执行偏差?是否有利于孵化与培育创新型科技龙头?这些问题都有必要定期进行系统性评估、测度与改革优化。只要有利于上海建设全球科创中心,只要有利于科技驱动战略,科创板的改革就可以大胆突破。
第二,建立科技与资本对接平台,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行资本赋能。
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资本市场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上海应紧抓中央赋予的战略使命,以及科创板设立并试点注册制的“先导优势”,实现科技与资本对接,率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全球领先科技产业基础投入相对不足,是当前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主要“短板”之一。上海设立科创板的“先导性优势”,在于搭建了科技创业与大量资本投入的高效对接平台,以资本市场形态吸引积聚社会资金,布局聚焦重大战略新兴产业,为重大科技创新进行资本赋能,孵化出一批全球性创新型科技项目,攻克卡脖子“硬科技”。由于卡脖子“硬科技”的基础投入大、产业周期长,对资本投资的周期性、包容性与风险性要求较高。目前,科创板上市企业聚焦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在科创板五套上市标准中,其中四套标准没有企业盈利门槛要求,充分体现了科创板的上市包容性。
第三,金融资本与科技创业的多重要素进行高度融合,科创中心建设是“硬要素”与“软要素”有机融合的过程。
全球主要科创中心的成功经验表明,科创中心建设是金融资本与科技创业的多重要素进行高度融合的过程。科技、资本、人才、文化、制度与体制等核心要素能否高效配置融合,决定了科创中心建设的成败。无论是美国硅谷模式还是以色列溪谷模式,都是金融资本、科技创新、创业文化等多要素高度融合的产物。包括“硬科技”、科技人才等“硬要素”,以及创业环境等“软要素”在市场力量推动下有机结合,从而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激情。上海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科创要素融合的重要契机,是积极探索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等多重要素有机结合的新路径。通过高科技研发、科创项目孵化与培育、企业上市等产业链条进行科创“软硬要素”高度融合,将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与科技资本形成机制,激发科创精神与科创文化,加速科技价值商业化。
第四,科创板“改革试验田”助推科创中心打造“科技核”和全球性科技创新示范基地。
上海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是国家科技驱动战略的载体。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必须要打造科创中心的“科技核”,主要体现在形成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优化布局基础科学研究基地,补齐原始创新短板,构筑科技创新重要策源地,在服务国家参与全球经济科技合作与竞争中发挥枢纽作用。上海设立科创板,一方面要助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科技核”的打造,建设全球性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另一方面,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承载着“改革试验田”的角色,并在引领支撑创新驱动方面赋予了把“改革经验”辐射推广的重要使命。
第五,实现金融生态多样性与科技创新商业价值链延展性的协同。
从资本市场多层次性角度看,上海在天使资本、风险投资和场外市场等方面存在一定短板,资本市场结构性问题对科创企业孵化与成长造成约束。科创项目从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到技术中试,再到规模化的商业化价值链,决定了科创企业具有投入大、周期长和风险高的特点。因此,如何实现金融生态多样性与科技创新商业链条延展性相匹配,就成为科创中心建设与金融体系协调发展的重要课题。上海加快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建设,必须依托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实现金融资本与科创项目的高效对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有助于实现科创项目融资的前移过程,吸引金融资源围绕科创产业链进行集聚,从而实现创业资本、风险资本与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之间的协同一致性,这将有助于实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双中心建设”的战略目标。
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制度路径优化与政策建议
首先,充分发挥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对全球科技创新中心战略目标实现的“迭代创新”推进效应,引导资源向科创产业配置,并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帕累托改进与优化。
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对上海构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迭代创新”推进效应,要进一步形成两者的协同机制,充分挖掘和发挥科创企业的成长机制与科创中心建设路径的协同效应,引导科技要素“硬实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服务国家科技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探索中国资本市场制度改革与国际金融中心的全球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路径,引导资源向科创产业配置并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帕累托改进,依托科技进步与要素生产率提高实现资源配置优化。
其次,把握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黄金时间窗口”,充分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和“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改革经历了市场考验并取得初步成效,然而科创板如何推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依然是一项艰巨任务。为此,要紧紧把握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黄金时间窗口”,充分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和“先行先试”的先发制度优势,系统推进上海科创产业发展的制度建设。坚持制度为本,制度先行,构建一流的科创要素市场和科创环境,市场化引导全球科创资源向上海集聚并催化世界前沿“硬科技”。
第三,以上海为龙头打造“G60科创长廊”,从长三角经济金融一体化角度优化科创空间地理与区域布局。
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必须依托长三角经济圈和金融一体化,基于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区域发展战略,打造以上海为龙头的“G60科创长廊”,通过上海科创“桥头堡”辐射杭州、南京、苏州、无锡等长三角城市,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在 “G60科创长廊”建设过程中,务必发挥科创板的市场区位优势和制度优势,推动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和金融资本融合发展。
第四,充分发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落地的先导优势,打造上海高端制造与智能制造产业集群。
充分发挥科创板的区位优势和制度优势,进一步发挥科创板的示范效应、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支持和鼓励更多“硬科技”科创企业上市,孵化并培育高端制造产业集群。尤其要以新一轮产业技术革命为牵引,立足于上海在芯片、半导体、生物制药等领域的优势产业基础,充分利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制度红利和资本驱动力,实现科技与资本的高效对接,打造上海市芯片、半导体、生物制药等先进高端制造与智能制造的产业集群。
第五,优化科创功能性平台,以开放性、前沿性导向聚集全球科创资源,打造全球领先的科创产业示范基地。
从国际经验看,功能型平台是提升一个国家和地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近年来,上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培养面向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的科创功能性平台,并成功启动了集成电路产业功能型平台、类脑芯片与片上智能系统功能型平台、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上海临港智能制造研究院等科创平台。接下来,利用上海设立科创板的战略机遇,要进一步推动科创功能性平台与资本市场对接,为科创平台基础性资本投入注入新的动力。同时,从构建更高层次对外开放新格局出发,以开放性、前沿性导向打造科创策源地并聚集全球资源,推动科技要素与国际资源深度融合,鼓励具备条件的功能性科创平台在科创板挂牌上市。
第六,创新生态体系打造科创内生基因,构建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科创体制机制,通过制度创新与创新激励为科创主体赋能。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尤其要加快制度改革与科技体制创新,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和生态,破除影响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瓶颈和制约,积极探索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等多重要素有机结合的新路径,实现科创“软硬要素”的高度融合。其中,在优化创新制度环境方面,要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破解体制机制障碍,释放创新活力。在打造延展性融资体系方面,要把科创板建设成为服务全国科创企业的重要投融资平台,着力培育一大批优质科创上市资源,并且优化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体系,为“硬科技”发展提供优质的科创金融支持体系。在吸引创新团队与人才方面,要借助国际前沿水平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加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条件建设,在引进国际跨国研究机构、国家级研究院、国际顶尖研发团队与人才方面狠下功夫。在科创立法和服务方面,要遵循科创企业的知识产权特性,注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机制,同时建立知识产权科学评估体系并推动知识产权交易与流转。
第七,建立“科技创新改革国家实验区”,提升科技创新基础设施水平,实现“科创中心”全球资源集聚和辐射。
上海一直承载着国家重要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任务,具有制度创新优势。在推进科创板建设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可尝试建立科创体制改革特区模式,将临港新片区打造成高端产业集聚区、科创金融服务区和科技创新改革实验区。结合上海建设全球科创中心规划,建立“科技创新改革国家实验区”,对标全球主流科创中心模式进行税收体制、知识产权等重大改革,彻底打破阻碍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藩篱,一切有利于重大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均可在试验区进行尝试。同时,利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制度优势,探索“科技创新改革国家实验区”的国际科技企业在科创板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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