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上市公司为大股东提供担保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这个问题,上市公司为大股东提供担保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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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为下属公司担保是利空吗
上市公司为下属公司担保不一定是利空,是否利空要看两家公司的具体情况。如果被担保的下属公司违约风险相当高或者确定会违约的话,那肯定是利空,因为担保是上市公司的表外债务,在担保未实现时在资产负债表中是不反映的,一般投资者不会注意。但这就是雷,所以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都需要特别公告提示。但如果被担保方不会发生违约责任那就没事。
二、上市公司对内担保有何限制
1.上市公司原则上可以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但需要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2.上市公司可以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法》中的担保条款: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表决回避,过半数通过)
一、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回避表决,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二、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及时披露。
四、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什么是对内担保,什么是对外担保
对内担保,一般是指公司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对其他人进行的担保属于对外担保。如果是对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仍旧是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对外担保是利好消息还是利空消息对外担保是
1、对外担保是中性但偏利空的消息。
2、解析:对外担保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财产对外抵押或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章第一节规定的动产对外质押和第二节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权利对外质押,向中国境外机构或者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承诺,当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时由担保人履行偿付义务。——据此定义可以看出,一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是要承担较高的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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