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天气炎热,很多市民喜欢将窗户打开,通风凉快。这样一来却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最近,在海门市常乐镇,一位经营商铺的余女士返回楼上的卧室时,发现放在床头钱包的钱却不翼而飞。

余女士夫妇俩在海门常乐镇经营一家烟花爆竹店,平时白天在楼下做生意,晚上回到楼上的房间休息,居家、看店两不误。可是,就在5月29号下午,余女士的一个朋友上门借钱,她便放下手上的生意,到楼上的卧室拿钱,怎料,却发现一直放在床头柜上的钱包里面的钱不见了,只剩下几个零星的硬币。

一开始余女士也没怎么在意,可是除了钱包,她发现房间里到处有翻动的痕迹。这下,她惊慌失措起来。

确定家里遭了贼,余女士也不再淡定了。第一时间,想到了报警。

接警后,常乐派出所的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了案发现场,并对周边环境和群众进行走访调查。

通过走访民警发现,常乐镇区一排商住两用型的沿街门面,店主多为熟识的老街坊。唯有紧邻余女士家的是一间出租屋,租给在附近工厂上班的两名外地人。

那么,住在余女士隔壁的这个外地小伙子,会不会就是潜入余女士家 拿走现金的小偷呢?就在警方紧锣密鼓的准备对这个外地小伙展开调查时,常乐派出所的值班室里,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原来,这位前来投案的小伙子李某正是受害人余女士的邻居,租住在余女士楼上住处的隔壁。由于房子沿街,楼上阳台有一个狭窄的通道,每户人家都可相通。随着天气变热,余女士习惯把门窗打开,一来通风凉快,再者晾晒衣物也方便。

于是,趁着余女士在楼下做生意没人在家,这位邻居便堂而皇之的走进她家,搜罗一番之后,从余女士的钱包里顺走了几百元。

本以为拿走几百块钱,做生意的余女士不会放在心上,没想到余女士报了警,警察也展开调查,眼看着动静弄得越来越大,李某感觉到事态严重,便再也坐不住了。

一时糊涂顺手牵羊,还惊动了警察,但是李某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不但如此,考虑到李某的自首情节,警方对李某减轻了处罚。

为了几百块钱,就被扣上“小偷”的帽子,真的是不值得。虽然到后来李某主动自首,减轻了处罚,但是就像他自己说的,“小偷”这两个字会印在他心里一辈子。夏季是入室盗窃的高发期,而盗贼多数会选择门窗没关好的住户下手,所以市民朋友应当加强防范,莫要再给小偷有任何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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