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爆发式增长存忧
小贷公司爆发式增长存忧
小贷公司爆发式增长存忧 更新时间:2011-3-23 11:49:55 3月22日,央行发布《2010年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显示,作为由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的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近年来实现了爆发式增长。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2614家;贷款余额1975亿元,当年新增贷款1202亿元,从业人员超过2.78万。自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小额信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及贷款余额均出现了成倍的增长。
发展背后的瓶颈
近年来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公司数量由2008年底的不到500家,发展到2009年的1334家,到2010年底已达2614家。
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从机构数量来看,2010年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排名前三位的是内蒙古、辽宁、江苏,分别是286家、204家、194家;从贷款余额来看,排名靠前的是江苏、浙江和内蒙古,贷款余额分别是337.23亿元、374.12亿元和212.89亿元。
虽然数据显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趋势强劲,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困难。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在1月发布的《2010中国小额信贷蓝皮书》中指出,目前,小额贷款公司面临资金来源渠道较窄、盈利水平较低、税收负担沉重、监管力量薄弱、违法活动存隐忧、内控管理水平低等问题。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在出席某论坛时指出,“小贷公司的发展充满风险,而第一大风险就是没有一个真正的名分。”他指出,无论从名称还是业务角度而言,小贷公司都是不折不扣的金融机构。他说,“由于无法取得金融许可证,小贷公司在法律上并不算金融机构,因而不受银监会监管。目前,充当监管主体的为各地金融办,但在实际操作中又不得不遵照央行与银监会各类规定,这使得监管乏力,严重制约了行业发展。”
除此之外,可用资金有限也是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困难之一。《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以有限公司方式成立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都由出资人一次缴纳。相比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只提供贷款业务而不可以吸收存款,所以,面对所服务客户旺盛的贷款需求时,小额贷款公司必然会产生巨大的资金缺口,无法满足客户的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一直尝试突破资金瓶颈。例如,北京、浙江等多地小额贷款公司提出增资扩股的申请,却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因为缺少融资功能,遭遇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
政策扶持是关键
与其他信贷不同,小额信贷主要解决一些小额、分散、短期的资金需求。在众多小额信贷机构中,小额贷款公司是目前我国信贷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力量,也是当前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一条重要途径和通道。
小额贷款公司既要追求最大化利润、较低风险的商业目标,又要坚持支持“三农”的社会目标,必然会遇到成本、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难题,政府给予适度的补贴是关键。这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实现盈利的目标,进一步讲,也有利于其减轻自身社会目标的偏离。另外,由于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文件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一个,而随着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农村地区的广泛推广、发展,其急需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加以指引、规划。特别是在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标准、监督管理、税收优惠、设立目的及利率确定等方面,应重点进行立法完善。法律和规章的空缺导致的定位不清、权责不明,已影响到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壮大、完善。最后,政府还应该放宽限制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转型,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在民营企业控股的情况下转型为村镇银行。只有这样,小额贷款公司才能迎来真正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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