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通报批评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处分决定范文
南都讯 7月10日,上交所披露关于对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文件显示,经查明,截至2022年1月,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7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4%。2022年2月7日至2023年3月15日,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189947股,累计变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8%。其中,2022年6月29日至2023年3月2日,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934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2023年3月16日,亚振投资于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3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54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至此,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1518994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78%,达到应当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标准,但直至2023年5月19日,亚振投资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上述权益变动事项。
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达到应当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标准,但亚振投资未按规定及时停止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直至累计变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8%时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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