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一季度报告-新南洋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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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刘玉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竹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江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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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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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说明: 2015年8月3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逐步落实大股东稳定股价相关举措,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互换产品增持了208,4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8%。截止2017年3月31日,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自有股票账户和中信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互换产品共持有公司61,979,594股,占公司总股本23.923%。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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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12月21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2)201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内容。2016年8月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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