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晨光生活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湖文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0年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0年度审计报酬18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关联董事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另有102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其当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故公司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1,410股,回购价格为23.7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关联董事付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科力普”)、上海科力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普科技”)、上海晨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科技”)和晨光生活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生活馆”)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九木杂物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南京兆晨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伟龙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文化用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文化艺术咨询;软件、通讯系统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设备维修;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机械设备、汽车租赁;预包装食品销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16号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8,840,377.89元,净资产4,499,040.72元,主营业务收入193,825,435.82元,净利润322,656.3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南京晨日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文体用品、日用品、塑料制品、日杂用品、五金电器、电脑耗材销售;道路货物运输(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16号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2,949,587.81元,净资产4,366,379.37元,主营业务收入177,435,426.59元,净利润162,801.6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南京优晨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文化用品、塑料制品、日杂用品、五金、电器、电脑及耗材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16号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710,515.36元,净资产1,958,901.80元,主营业务收入57,817,912.28元,净利润258,791.1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湖雄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及相关业务咨询,国内贸易(国家专项审批项目除外)。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金钱公路3488号-4幢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69,439,904.86元,净资产 1,461,516,158.40元,主营业务收入49,000,985.46元,净利润210,708,346.7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南京兆晨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南京晨日文具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南京优晨文具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均为受郭伟龙控制的销售主体,郭伟龙是公司总裁陈湖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晨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十条,郭伟龙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所控制的销售主体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晨光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上述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向郭伟龙控制的销售主体销售包括书写工具、学生文具、办公文具等在内的公司产品。公司允许郭伟龙控制的销售主体以公司产品省级经销商的名义开展销售业务,郭伟龙控制的销售主体有义务完成公司给予的年度授权区域销售定额,接受相关的销售奖惩政策。定价政策为市场价,与公司其他省级经销商定价政策一致。
2、公司承租晨光集团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金钱公路3488号第2幢(厂间)、第3幢(宿舍)、第4幢(综合楼)”的物业,租赁建筑面积为12,086.04平方米,租赁时间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晨光集团对公司的关联租赁单价,接近周边市场的平均租赁单价。租赁期的电费由公司支付,价格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执行。
3、公司承租晨光集团位于上海市古美路1528号2幢2层和13层1302室的办公楼楼面和地下车位,租赁建筑面积2,099.42平方米,租赁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晨光集团对公司的关联租赁单价,与其向市场非关联方的平均租赁单价保持一致。
4、公司控股子公司晨光科力普承租晨光集团位于上海市古美路1528号2幢1层、3层、11层、14层的办公楼楼面和地下车位,租赁建筑面积6,546.09平方米,租赁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晨光集团对晨光科力普的关联租赁单价,与其向市场非关联方的平均租赁单价保持一致。
5、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力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租晨光集团位于上海市古美路1528号2幢12层的办公楼楼面,租赁建筑面积1,798.38平方米,租赁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晨光集团对科力普科技的关联租赁单价,与其向市场非关联方的平均租赁单价保持一致。
6、公司控股子公司晨光科技承租晨光集团位于上海市古美路1528号2幢13层1301室的办公楼楼面和地下车位,租赁建筑面积944.46平方米,租赁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晨光集团对晨光科技的关联租赁单价,与其向市场非关联方的平均租赁单价保持一致。
7、公司控股子公司晨光生活馆承租晨光集团位于上海市古美路1528号2幢的地下车位,租赁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晨光集团对晨光生活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租赁单价,与其向市场非关联方的平均租赁单价保持一致。
8、公司控股子公司九木杂物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晨光集团位于上海市古美路1528号2幢10层的办公楼楼面和地下车位,租赁建筑面积1798.38平方米,租赁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晨光集团对九木杂物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租赁单价,与其向市场非关联方的平均租赁单价保持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各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雪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王蔼嘉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晨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36.5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2.5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189万元。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0年至今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3月11日以纸质文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益平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02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其当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监事会同意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1,410股,回购价格为23.70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投资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投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
(五)授权期限
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公司对投资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投资理财将履行内部审议程序,需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要求及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纳入资金管理流程进行审计,保证理财程序合规;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管理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四、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会审慎选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71,41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3.70元/股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0年4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0年5月29日,公司向33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合计742.76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主动辞职或因公司裁员而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根据“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关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规定,激励对象前一年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达相应条件的,激励对象当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另有102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其当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故公司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的数量和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1,410股,回购价格为23.70元/股。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果公司发生派息,公司将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3、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8,802,417元。(实际回购时,如果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则回购价款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927,427,600股变更为927,056,19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02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其当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监事会同意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1,410股,回购价格为23.70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1,410股,回购价格为23.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927,427,600元减少为927,056,19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0年3月30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研展路455号漕河泾汉桥文化科技园C栋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电话:021-57475621
6、传真:021-57475621
7、邮箱:ir@mg-pen.com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研展路455号汉桥文化科技园C栋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报告事项: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方式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及信函到达时间不晚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研展路455号汉桥文化科技园C栋晨光文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1)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研展路455号汉桥文化科技园C栋
(2) 邮编:201612
(3) 联系人:全强 白凯
(4) 电话:021-57475621
(5) 传真:021-57475621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2,577,483.2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782,260.32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35,883,856.99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368,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3,216,679,079.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27,427,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3,713,8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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