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公司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报
上海机电12月26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上海电气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至2020年,上海电气子公司电气通讯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专网通信产品业务。电气通讯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进行测试、装配,并对成品进行检测。之后,电气通讯将相关专网通信产品销售给环球景行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申实业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等下游客户,并收取相关产品销售款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于上海电气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事项,决定对上海电气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于上海电气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事项,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上海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综合上述两项,决定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于上海电气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事项,依据相关规定,对上海电气副总裁、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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