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6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9,404,1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成套开关设备及投资业务。

1、成套开关设备主营业务

21世纪我国电力工业一直处于快速发展之中。据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数据,我国“十三五”期间用电量年均增长率为5.5%,预计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9.2万亿千瓦时,“十四五”年均增速约4.4%,最大负荷将达到15.7亿千瓦。电力工业的发展将为成套开关设备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

随着能源转型的发展需求,电力行业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未来电力转型发展将聚焦于能源清洁化、电气化、智能化、集成化,推动能源开发、转换、配置、使用等领域技术和装备创新,促进产业化发展。随着城镇化、电气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传统基建与包括5G基站、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城市轨道交通等新基建项目规模化发展,将大幅提升用电需求,必然将对成套开关设备行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公司深耕电气业务,自2005年起,“柘中”品牌一直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在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产品被连续认定为“上海市名牌产品“。柘中电气系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三项体系认证。经上海电器行业协会专家评审,公司的KYN37-12、KYN37-40.5系列智能化高压柜、OKKEN智能化低压柜、PPS系列智能化低压柜三大系列产品均属于智能化电网所需的元件和成套设备,属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的产品。多年以来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稳定、优良的客户资源是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保障。

公司生产的成套开关设备专业性强,在性能和精度上要求较高,需求的个性化程度高,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销售是其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采购、生产的实施均围绕销售合同订单展开。报告期服务多家国内知名半导体企业、国家电网、数据中心及大型工程输配电基建项目。公司将在继续在集成电路、国家电网、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市场集中度较高的行业继续耕耘,努力把握新基建市场扩容机遇,稳步发展成套开关设备业务,同时在此基础上继续尝试制造业转型,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2、投资业务

近年来公司维持适度的投资业务规模,主要向科技含量高、应用前景广阔的行业的进行前瞻性投资,并逐渐显现效益。通过股权直投涉及银行、发电、锂电池等行业,通过参与私募基金投资项目涵盖科技、医疗医药、半导体、消费、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TMT等领域。公司的投资业务有助于公司拓宽行业视野,深入了解制造业发展的前沿领域,探索适应公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战略支点,以期减少单一业务的风险。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适度的投资业务规模,尝试多元化经营,增强对市场环境的适应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晶(嘉兴)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布局集成电路上游产业,促进公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拟出资人民币 81,600 万元,认购中晶半导体8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即中晶半导体每 1 元注册资本对价为 1.02 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委托给上市公司,公司合计持有目标公司 58.69%表决权,上市公司将取得中晶半导体的控制权,目标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将涉及半导体材料行业。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向中晶(嘉兴)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2)

2022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国晶(嘉兴)半导体有限公司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国晶半导体生产集成电路用12英寸硅片自动生产线已贯通投产,质量与量产处于爬坡阶段,产品将交付下游客户对硅片可靠性、稳定性进行测试认证。

根据国家关于相关产业整合及资源共享的要求,为推进资源整合,实现节能降耗目标,减少同行业竞争,优化配置,并鉴于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国晶(嘉兴)半导体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成立,目前 300mm 硅片自动生产线已贯通量产,为集中力量做大做强 300mm 单晶硅片行业,嘉兴市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函》:经各级发改部门联动服务指导,并经政府研究同意,对国晶(嘉兴)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进行重组,以促进产业规模化效应,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于2022年2月7日与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嘉兴康晶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国晶(嘉兴)半导体有限公司之重组框架协议》,拟对国晶半导体股权结构进行重组。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签订国晶(嘉兴)半导体有限公司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国晶(嘉兴)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国晶半导体80,000万元出资额。公司对国晶半导体80,000万元出资额对应的投资款金额为81,600万元,截至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支付投资款35,000万元,尚有投资款46,600万元未支付,其中已实际缴付的35,000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款为35,259.27万元,公司尚未实际缴付的46,600万元出资款由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承担出资义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国晶半导体权益。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签订国晶(嘉兴)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仁军

二二二年三月九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2-13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以当面传达、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下午14点在公司206会议室举行,董事长陆仁军主持了会议。公司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九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2-22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下午3:00。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4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3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368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因此,本次会议审议的第5~9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进行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368号

(三) 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行使利益。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5、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368号 邮政编码:201424

联 系 人:田怡、李立传

联系电话:021-57403737 联系传真:021-57401222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6

2.投票简称:“柘中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姓名(盖章/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发日期:

(说明: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2-14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朱梅红主持了会议。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90元。截至2010年1月2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6,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34,825,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61,675,000.00元,已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奉贤支行营业部账号为32760108080230887的人民币账户、存入公司开立在农业银行上海南方商贸城支行账号为03769010040013351的人民币账户和存入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上海化学工业区支行账号为310069024018010014345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03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7,645,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003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对公司2010年度审计中,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定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0,899,685.00元,与原发行费用相差人民币7,955,315.00元,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655,600,315.00元,公司于2010年归还了多列支的发行费人民币5,891,299.08元,余款人民币2,064,015.92元公司于2012年1月归还。

(二)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2021年度公司赎回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9,000,000.00元,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扣减银行手续费净收入417,484.44元,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止,募集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9,816,799.99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816,799.99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9,000,000.00元,具体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与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奉贤支行、农业银行上海南方商贸城支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支行、中国农行股份有限公司岱山衢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岱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3年6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在中国农行股份有限公司岱山衢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岱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于公司已将舟山柘中大型构件有限公司、岱山柘中建材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故上述账户注销手续已于2013年10月办理完毕。

公司在农业银行上海南方商贸城支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奉贤支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于专户中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故上述账户注销手续已分别于2015年4月、2015年6月、2017年12月办理完毕。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于上海柘中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注销,故上述账户注销已于2017年6月办理完毕。

公司在上海农商行奉贤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于专户中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故上述账户注销手续已于2018年6月办理完毕。

2018年1月,上海天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部分的描述。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5,600,315.00元,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总额为人民币306,150,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349,450,315.00元。

1、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0年2月将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用于归还贷款,包括:(1)交通银行奉贤支行人民币2,000.00万元;(2)农业银行南方商贸城支行人民币3,000.00万元;(3)工商银行奉贤支行人民币3,000.00万元。

2、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0年2月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3、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0年7月30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用于岱山柘中建材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金。

4、根据2012年1月9日二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追加对岱山柘中建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用于支付购置土地款。公司投资岱山柘中建材有限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

5、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0年7月30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用于舟山柘中大型构件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金。

6、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公司将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用于追加对舟山柘中大型构件有限公司投资。2011年,公司又使用超募资金追加对舟山柘中大型构件有限公司投入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投资岱山柘中建材有限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500万元。

2011年,舟山柘中大型构件有限公司收回项目投资,实际收回金额为人民币64,845,129.00元。

2013年,公司又收回舟山柘中大型构件有限公司款项人民币67,200元至募集资金专户。至此,该项目实际使用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2,800.00元。

2013年,公司将持有的舟山柘中大型构件有限公司、岱山柘中建材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对应的超募资金项目已经完成。

7、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5年1月和2015年2月将超募资金6,000万元用于上海柘中航务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柘中建设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金,2016年12月上海柘中建设有限公司收回上述超募资金6,000万元。

8、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5年2月将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追加对上海当量实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柘中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9、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5年6月将全部剩余超募资金余额及其全部利息收益共计53,568,438.03元用于追加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的投资,用于保障地铁环控研制基地项目后续建设。

10、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将结余的全部超募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20日超募资金余额 6,291.40万元加上至实际增资日产生的全部利息收益)向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2018年1月,上海天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收到超募资金63,770,396.26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海天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使用超募资金56,491,916.20元,另购买理财产品9,000,000.00元。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陆续投入,目前均存放在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专户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产品中。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终止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投入“大直径PHC管桩的改扩建及配套码头、购建运桩船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地铁环控研制基地项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原计划投资的募投项目为“大直径PHC管桩的改扩建及配套码头、购建运桩船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其中已投资的部分为大直径PHC管桩的改扩建一期工程和新建研发中心工程,本次拟终止的项目为原计划的大直径PHC管桩的改扩建全部后续工程、配套码头工程和购建运桩船项目,上述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30,615.00万元,截至2015年1月13日已累计投入总额为11,208.61万元。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后,公司募投项目结余资金19,406.39万元,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期间,累计产生理财和利息收益4,772.68万元,募集资金共计余额为24,179.07万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款和理财专户中(其中后期尚需支付尾款350.67万元,归还公司前期用自有资金垫付的资金551.14万元,扣除上述款项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23,277.26万元)。公司拟将结余的全部募投资金可用余额(包括2015年1月13日至实际出资日间的利息收益)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正在实施的地铁环控研制基地项目中,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及其理财和利息收入总额的65.78%。

公司已于2015年2月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33,251,674.08元用于地铁环控研制基地项目建设。

公司已于2015年6月使用超募集资金向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3,568,438.03元用于地铁环控研制基地项目建设。

公司已于2015年8月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4,000,000.00元用于地铁环控研制基地项目建设。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3月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2-17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结余的全部超募资金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以在一年期限内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89.96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560.0315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募集资金为30,615.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34,945.031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003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在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目前,相关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3月8日,公司募集资金及理财产品余额合计984.83万元。全部为超募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已基本投资完成,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月将结余的全部超募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用于上海天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建设。公司募集资金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结余的全部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平稳的理财收益。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满足保本要求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额度

公司结余的全部超募资金。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情况及进展及时进行披露。

五、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投资。公司已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募集资金使用及重大投资事项等行为,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适当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一年之内使用结余的全部超募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柘中集团其下属公司天捷建设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柘中集团其下属公司天捷建设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建议公司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应选择短期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

基于以上意见,东方投行对柘中集团其下属公司天捷建设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2-16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其中,拟使用不超过(含)13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含)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与衍生品交易等产品的投资,上述投资金额包括续存与新增证券投资金额,且任一时间投资额不能超过审议额度。

3、风险提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类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但仍会受到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收益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严控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情况,以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投资概述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的经营规划,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下属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投资目的: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其中,拟使用不超过(含)13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含)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与衍生品交易等产品的投资。上述投资金额包括续存与新增证券投资金额。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范围: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决议的证券投资事项的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相关的协议及合同。(下转D5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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