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通管道安装有限公司1人触电死亡,调查情况-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2021年9月1日18时50分左右,在上海化学工业区普工路B5-4地块218号上海化学工业区气体有限公司空分扩建项目纯化区域预制场地内,上海检通管道安装有限公司1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触电死亡。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 年 9 月 1 日上午,检通公司现场负责人殷建安排赵某、路某、李某、张某4人在空分扩建项目纯化区域预制场地内,对2根长7.8米,直径 0.7 米的碳钢管道进行对接焊接作业。管道工路文某、李某、张某3人负责管道调整就位,焊工赵某进行管道对接焊接。
18时30分左右,3名管道工先后离开现场下班,赵某继续留在现场焊接。
18时45分左右,在空分扩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 部)工地门口等候的路某等3人先后通过电话、微信与赵某联系,无应答,路某返回施工现场寻找。
路某返回到作业现场未见到赵化龙,就到焊接管道东侧查看,看见管道口夹了一个焊机夹子,管道内疑似有人。
路某取下焊机夹子后,跑到管道西侧,发现有电焊焊把线 通往管道内部。路某拉动焊把线,将焊把线连同赵某一并拖出。
赵某被拉出管道时已无意识。闻讯赶来的人员对赵某实施心肺复苏,同时通过电话向殷建及项目部管理人员报告。
19 时30分左右,120救护车将赵某送往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急救,赵化龙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直接原因
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作业人员赵化龙进入管道 进行焊接作业,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三)间接原因
1.中石化建六分公司
(1)对承接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未 能督促项目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未能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2)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督 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履职不力。未能有效督促分包单 位制定作业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票管 理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未能有效落实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
2.检通公司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对从业人 员开展入职三级安全教育;未能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相关 安全管理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新进公 司人员未能及时组织并实施安全教育;未能认真检查本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履职不力。作业前未按相关管理 规定,对管道焊接编制作业方案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 现场风险辨识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现场存在较大 触电危险的风险隐患。
(四)事故处罚情况
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在该起事故中对承接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能督促项目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未能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处罚叁拾万元整。
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空分扩建项目部设备安装阶段项目经理。项目部在设备安装阶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处罚陆万肆仟伍佰肆拾肆元整。
注:事故案例来源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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