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氯碱化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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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二十次会议。应发表决票9张,实发表决票9张,实收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决议公告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张伟民先生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崔巍先生、李臣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聘任总经理助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崔巍先生、李臣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崔巍先生、李臣阳先生简历
崔巍,男,1980年4月出生,汉族,籍贯山东省东营,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聚氯乙烯厂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现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臣阳,男,1982年8月出生,汉族,籍贯河北省香河县,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职称。曾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规划部主任工程师、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投资项目管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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