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氯碱化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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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八次会议。应发表决票9张,实发表决票9张,实收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动的议案》,决议公告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黄岱列先生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赖永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因工作调动,曹金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之职。公司董事会对曹金荣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赖永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赖永华先生简历
赖永华,男,1976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西丰城,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在职会计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审保卫部主任审计师、资产财务部经理。现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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